什么是现象学?什么是教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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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现象学,现象学能做什么用?请举例说明,现象学可以用来分析思考什么。谢谢。请尽可能通俗易懂
顾名思义就是以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问,这里关键是对“现象”的理解。 现象学的口号是“回到事物本身”。“现象”的本意就是显现出来的东西,“事物本身”在传统哲学中一般理解为隐藏在现象背后或深处的本体或本质。而现象学所理解的现象就是事物本身。“显现”不仅是对感官,而且也是对一时的显现,感官只能认识事物的外表或某一侧面,一是缺能认识事物本身或本质。,意识的活动与事物的显现不再处于主客观的两极。 “显现”本身已经是通过意识活动在意识之中的显现了,是意识的自我显现。 现象学就是对意识的研究,并且通过意识的自我显现解释事物本身。 不能用简单的主观或客观论来宰制现象学。 他有“万物皆备于我”的极端主观唯心,也有“无物即无我”的镜像主观唯心。 庞蒂说的好现象学的收获莫过于把极端的主观主义和极端的客观注意在关于世界和合理性的概念中结合起来。
什么是现象学描述一下胡塞尔的现象学的主要观点和研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代表人物 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 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生于现属捷克斯洛伐克的普罗斯涅兹城,系犹太族后裔。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1881年获博士学位,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 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1938年病逝于弗赖堡。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前两个时期主要是批评19世纪各种经验论的心理主义,发展布伦塔诺的意识意向性学说,建立了从个人特殊经验向经验的本质结构还原的 “描述现象学”。他提出了一套描述现象学方法,即通过直接、细微的内省分析,以澄清含混的经验,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具体经验间的不变部分,即“现象”或“现象本质”。这一方法又被称作本质还原法。
如何理解胡塞尔的现象学
胡塞尔现象学——朝向自己本身 现象学是对实证主义的一种反抗,它将“存在问题”转化为“意义问题”,从重视本体论到重视认识论和方法论,即从研究世界的根本到研究认识活动所依赖的最基本的理论。胡塞尔对主体间性的生活世界的关注及其现象学方法对常人的方法论影响深远。胡塞尔指出,科学家与普通人一开始便假定社会世界事实性的认识。正是这种“朴素态度”形成现象学的主要议题。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 从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思路来看,“胡塞尔认为哲学从一开始就想要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但不幸的是,一直到他那时为止,哲学还根本不是这样一门严格的学问。虽然有过苏格拉底、柏拉图、笛卡尔和康德等人的努力,但哲学一直未找到一个真正严格的起点。所以,“作为科学它还没有开始”。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胡塞尔看来,其原因在于哲学家们还未能真正摆脱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的思想方式。采取这种思想态度的人将我们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可能性都视为现成给予的和不成问题的。所以,这样的认识和思考从一开始就已经处在某种前提规定的框架中,而缺少一种体验的和反思的彻底性。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思维和它所依据的经验不是一个真正的起点,也不可能有一个内在严格的构成机制。,对于胡塞尔来说,找到一个“无前提的开端”就成为一切抱有严格科学“理念”的哲学探索的最重要的任务。而这个“理念”或“观念”只有在一门“纯粹的现象学”或“现象学的哲学”中才能实现。”现象学目标即研究这些假定如何由普通人和科学家创造并维持的,而这也正是常人方法论的目标所在。它最重要的贡献是揭示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考方法的可能,或一个看待哲学问题的更原初的视野。 与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说不同,胡塞尔的现象学直指每个人。在这里,人和世界是相互制约的,世界对人的影响总是通过人对世界的作用。“世界是由进入这个世界的人的活动构成的,人生存于其中的世界,构成了人生存发展的环境背景。”正所谓,你可以不在这个世界生存发展,也可以不在另一个世界生存发展,但一定会在一种世界生存发展。这就把意识了的责任感具体分散到每个人身上。以班集体为例,班级是由每位同学的活动构成,而这样一个集体就构成了同学们的生活背景,事实上自己的活动与班级的环境休戚相关,自己的活动最终从某种程度上是由自己的活动柜构成的。所以说不管是哪种习惯的养成,哪种现象的发生,哪种方法的运用都和自己的的活动有着一定的联系。就令人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的产生原因来说,用胡塞尔的现象学主要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方面,我们人生存在环境中,腐败是作为一种生活环境而存在,而我们在被动属于这个环境并熟悉融 入它,这从某种程度上就说明了环境怎样人就怎样。另一方面,环境就在人的活动之中,人的活动导致了腐败。所以说,环境的好与不好都是由人决定的,一个现象的出现是每个人活动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制度官僚的问题。 从研究角度上,胡塞尔不仅对空间的现象进行分析,他分析的“现象学时间”或“内在时间”同样是对这样一个构成域的更原本的揭示。每一时间体验都有这样一个结构,即以“现在”为显现点、以“未来”和“过去”为边缘域的连续流。时间体验不可能只发生在一点上,而必然带有预持和对过去的保持。这三相时态从根本上就是相互构成和维持着的。 胡塞尔的气魄是宏大的,他不满意于实证科学只是对于所谓客观物质世界的考察,而是着眼于从人所存在的当下真实的生活和意义世界里发现人自身的意识世界。现象学力图透过种种迷雾,直接回到事情本身,它是一门反思的哲学,是一门从意识角度洞察事情本质的哲学。海德格尔继承了胡塞尔的思想,并且更加强调了物我一体的本然境界。从他那里,哲学真正倒过来了。人们所说的存在,并不是世界存在,而是“此在”。所谓的客观物质世界,只是人意识的一种反映。马克思也认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的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而心理学所强调的人意识的经验前构,我认为主要是通过现象学的方法认识的。通过对人经验前识的观瞻,我们也许能发现历史所加之我们的诸种限制,也许能更加理性地了解自己的一举一动。
有人可以用通俗一点的办法告诉我什么是现象学吗?它和社会科学又有什么联系呢?
呵呵,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毕竟自己是学这个的。 问题一现象学是20世纪哲学的一大流派,创始人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主要代表人物有还有德国的舍勒、海德格尔、法国的梅洛-庞蒂、波兰的茵格尔顿等等。 在19世纪后期,整个哲学界都被心理主义垄断着,心理主义把一切都归结于人的心理现象,这样做的后果是把整个世界都主观化和内在化了。欧洲又是一个深受理性主义浸染的地方,在近代科学发展起来之后,人们逐渐开始用数字化和符号化的方式来表征这个世界,并且称之为“科学”。可是胡塞尔发现,这样的科学,其基础是不牢固的。怎么样去寻找一个既不像心理主义那样主观化和内在化,又不像现代科学这样数字化和符号化的真正可靠地认识呢?胡塞尔最终找到了“现象学的直观”。 简单解释“直观”就是不去做主观先入为主的选择和判断,而是按照事物对我们所呈现出来的方式去认识。现象学有一句名言叫“回到事实本身”,大致可以概括现象学的特性吧。具体过程要求“悬置”和“现象学还原”,那就是一些比较具体的方法操作了。 问题二现象学最开始是哲学,和社会科学有很密切的联系,因为现象学的研究方法很适合做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现象学在伦理学(舍勒)、社会学(舒茨)、教育学(范梅南)、神学(舍勒)、美学(茵格尔顿)乃至建筑学当中都成为重要的理论和研究方法。 如果想了解多一点的话,推荐看看倪梁康先生的《何谓现象学精神?》或者索科拉夫斯基的《现象学导论》。
教育学里的教育现象是什么意思
教育现象是以培养生命体的下一代为主体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教育现象包括教育社会现象和教育认识现象。 补充 教育现象有三个内涵 1、教育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它是可感的、可认识的。 2、 教育现象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它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 3、 构成教育现象的一个重要规定性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社会中的观察、模仿等学习形式,虽可获得零星的知识技能,但亦不属于教育现象的范畴。 拓展 教育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解决教育问题、揭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教育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社会现象,教育学是有目的地培养社会人的活动。它是通过对各种教育现象和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的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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