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件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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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道路运输证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第四类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第五条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 (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 2、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 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 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 2、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 3、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 4、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 2、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 3、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 4、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在40米及以上; 2、宽度在6米及以上; 3、高度在5米及以上; 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第六条 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 第八条 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按其设备、人员等条件,分为四类 一类 能承运一级大型物件; 二类 能承运一、二级大型物件; 三类 能承运一、二、三级大型物件; 四类 能承运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 第四章 大型物件运输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 大型物件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1、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 2、必须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型物件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大型物件托运或运单填写不明确,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大型物件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1、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 2、承运大型物件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型物件。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大型物件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承运人应根据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车货重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第十七条 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货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的,由承担装卸的一方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 运输大型物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第五章 费收规定 第十九条 大型物件运输费用按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因运输大型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第六章 违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运输大型物件的,对营业性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运输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超越批准类别承运大型物件的运输经营者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装设标志灯(旗)和装设不符要求的,每车次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交通部《道路运输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给予处罚。参考资料来源咸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
大型货物和大型物件有什么区别
大型物件运输是指从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货物的运输服务工作(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 (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 (一) 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 2.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 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 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营运证上的大型货物运输(一类)和大件运输有什么区分吗?
有,大件运输分4类,一类属于最低,四类最高
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等是如何区分?
8座客车原为一类车,调整后为二类;20—30座客车原为二类,调整后为三类;40—50座原为三类,调整后为四类。 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四类车是过去卡车生产厂家对产品的分类方法,便于生产组织管理,现在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一类车完整的带有车厢的卡车整车; 二类车有驾驶室但没有车厢的底盘,用于改装自卸车、消防车、汽车吊车等专用车辆; 三类车没有驾驶室但可以自行的底盘,用于改装长途大客车; 四类车发动机、车桥、变速箱及主要部品成套散发出厂,供改装城市公交车。 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汽车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产品,只能由几个正规的厂家生产,而且发动机、车桥、变速箱等主要大部品都是汽车厂内自己生产。为了避免重复统计,只有这四种类型的才统计为汽车产量,改装厂和客车厂都不算汽车产量。 现在汽车采购供应链已经全市场化了,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已经消亡了。 国家标准有新的汽车类型分类方法,可到国标去查。
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规定
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规定具体如下1、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核定的按路线和时间行车;2、在货物最长、最宽、最高部位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3、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以警示来往车辆;4、特殊的货物,要有专门车辆引路,及时排除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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