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医患关系的原因

生活常识 2023-05-08 13:17生活常识www.pifubing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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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在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患者拥有哪些权利呢? (1)病历复印权。《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 (2)知情权。《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情况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3)共同封存事故材料权。《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4)参与和观察尸检权。《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5)共同委托鉴定权。《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委托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权利。 (6)鉴定申请权。《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的申请。 (7)随机聘请鉴定专家权。《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的主持下通过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名单来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组织医患双方到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名单,并请他们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8)申请鉴定专家回避权。《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人员如果是医疗事故双方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应当回避。 (9)陈述和答辩权。《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通知之后10日内,享有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和书面陈述及答辩的权利。 (10)损害赔偿请求权。《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何处理好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医患关系,是医院医疗服务活动的重中之重,也是医患双方的事情。医患双方都应该在处好医患关系方面做出努力,医院科室、医务人员一方是处好医患关系的主导者。结合当前实际,谈谈一些的看法。医务人员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转变服务观念。医务人员必须摒弃“救命恩人”的至尊思想,正确认识现代医患关系,充分保障患者权利的实现,提供患者满意的医疗服务。 转变单纯“治病”的观念。现代医学模式已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患者不仅仅需要治病,而且需要人性化的关心,那种只注重治病、不注重待人,只注重技术、不注重心理的行医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当今医疗服务的需要。 转变患者是求医者的观念。在传统医疗文化中,人们给予治病救人的医务人员 “悬壶济世”、“救命恩人”、“白衣天使”等许多赞美之词,也习惯于将找医务人员看病说成求医。医务人员处在一个尊贵的地位,患者处于求医、求救的地位,医患之间形成了主动与被动、支配与服从、施恩与受恩的医患关系。随着我国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缺医少药的时代已经过去,患者有了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条件,医务人员用被“求”的态度“打发”患者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 转变医务人员是施医者的观念。生命自主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医务人员必须尊重这项权利。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关系是医疗服务关系,医务人员为患者服务是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不是单向的施医者。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就是医务人员是否把自己看成是服务人员,是否用最好的服务去为患者服务。医患之间的关系必须建立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彼此不分高低贵贱,医患双方才能互敬互让,和睦相处。 转变为患者治病是恩赐的观念。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医务人员有对患者恩赐的思想,由此产生了高高在上的感觉,在医患关系中就容易产生忽视患者的要求和权利的现象,可能发生不利于医患关系融洽的情况。患方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条件 转变医疗福利观念。在我国过去多年的医疗福利政策影响下,患者总认为医疗服务就应当是福利,抱怨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目前我国经济还不发达,国家只能保障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福利。现在医疗机构已经进入医疗市场,国家给医疗机构的补偿大大减少,受整个市场经济的影响,医疗费用比过去高是难免的,患者应该充分理解。 质量效益观念。新技术的开展和新设备的使用,使医疗质量不断提高。现在住院天数比以前缩短,日均费用可能比以前高。现在治疗效率高了,治疗质量好了,患者痛苦少了,损伤小了,这样的日均费用和以前的日均费用有很大不同。过去注射便宜,但现在用的是一次性注射器,避免了交叉感染的危险;过去很多手术操作简单,患者痛苦大,现在手术方式改进了,受术者的术中痛苦小了,术后生活质量提高。 正确维权观念。医疗是具有高风险的活动,到医疗机构看病就有两种可能,要么病情好转或治愈,要么病情加重或向更坏的方向发展。人的生命科学领域未知数太多,现代医疗技术还不能治愈所有的疾病,不能认为病没看好,就是医疗机构的责任。 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观念。医务人员和患者本该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疾病。大多数医务人员是尽职尽责的,他们为患者做了很多工作,患者应当尊重医务人员,体谅和理解医务人员。处理好医患关系,医院科室、医务人员在处理好医患关系方面应该做的工作很多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根本。患者来医疗机构治病,目的是想尽快恢复健康。如果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好,患者的满意度就高,医患关系就融洽;反之,医疗技术效果不令满意,服务态度不好,导致患方的不满,可能酿成医疗纠纷。 加强医患沟通是密切医患关系的重要策略。医患沟通是医患之间构筑的一座双向交流的桥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之间心理距离近,感情融洽,医患关系就好。在良好的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疗机构在服务上有些缺陷,患方也能在友好的情感中予以谅解。 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处理医患关系的关键环节。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医务人员在履行某些治疗行为前,应先同患者进行交谈,包括病情、治疗的依据、治疗的原理、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等均应告知患者,让患者根据自己选择是否做治疗和检查,以取得患者的主动配合,真正做到尊重患者,让患者充分享受就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样,医患关系就会更加融洽。

心理学、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的区别?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是有两种取向的,有心理学出身的社会心理学家,也有社会学出身的心理学家. 个人专业是心理学,觉得心理学出身的去搞社会心理学,在实证研究方面更有潜力吧. 因为,心理学会系统地学到统计方法,实验方法. 来自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家注重用定性的方法探讨社心的问题,而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家强调在定量基础上的定性分析. 然后,在研究的取向上,社会学:从宏观的角度探讨社会对人的影响~ 心理学:从个体角度出发,研究在环境影响下个体如何主动地作出反应,强调个体如何去主动地适应环境.这种倾向在美国的社会心理学中居主导地位. 两种取向的区别,我稍微说一下吧~ 强调的重点: 个体(心理学) 团体或社会(社会学) 理解行为的途径:分析心理状态,人格等(心理学) 分析社会变量:如地位,角色 首要目标:预测行为(心理学) 描述行为(社会学) 方法:以实验为主,兼调查(心理学) 调查和参与观察是主要方法(社会学)

心理学的与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有哪些主要区别?

学习心理学是研究人在后天经验或练习的影响下心理和行为变化的过程和条件的心理学分支学科。是教育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专门研究人们尤其是学生群体学习的一门科学。学习心理学立足于学生的学习本质,从人的学习过程、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理机制、学习类型、认知理论、信息加工、记忆原理、学习策略、学习技巧、学习迁移等领域的研究,出一系列的学习理论和学说。运用学习心理学理论和方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学习和行为问题,达到科学地学习,真正做到学会学习。 社会心理学是以社会行为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的,是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交叉学科。社会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主要分支。它所研究的是和社会有关的心理学问题。社会心理学从个体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角度出发,研究特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个体心理活动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规律。社会心理学不仅强调社会与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重视关于社会情境的探讨,重视个体的内在心理因素。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围涉及个体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社会交往心理和行为、群体心理,以及应用社会心理学等层面,即理论与方法、社会个体、态度与行为、社会影响和社会心理学的应用等领域。

何谓医患关系,是分析原因及怎样处理新时期的医患关系

一、医患关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医患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基本和谐之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医患关系成因复杂,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有统计表明在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由于医患沟通不够,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的纠纷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在有些医疗机构,医疗活动只强调依仪器设备,忽视医生与患者的交流。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要想通过正常渠道维护权益,实际上仍是件很难的事情。  (五)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全民医疗保险体制不健全,是医患矛盾尖锐最根本的原因。资料显示,许多国家由于有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全民参加医疗保险,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不会由个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很少有医患间的冲突。  二、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对医疗机构来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眼睛向内,正视并克服自身的不足,不能抱怨患者不理解,怨天尤人解决不了问题。要善于分析自身的问题,从服务环境、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各方面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我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医院,也是东北、华北部分地区疑难重症的抢救中心。近些年来,我们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从思路到规划,从举措到实施,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把病人的满意作为医院的追求。从我院的实践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从六个方面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用保障人民健康来促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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