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职名称和品级?求宋朝的官职名称及官位排名

生活常识 2023-05-08 15:40生活常识www.pifubing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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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职大全

宋朝(960一1279)是在结束唐末五代割据纷争基础上重建的统一王朝,分北宋和南宋两个历史阶段。其军制奠定于北宋初年,南宋相 承,但又有差异。北宋开国后,赵匡胤为矫治前代将帅拥兵自重、割据分裂之弊,即进行军制改革。采取兵权集中于皇帝,臣僚分揽军 政,中央萃集精兵,更番戍守边城要地.抑制将权,以文治武,内外 相制,守内虚外等改革措施,对强化中央集权,开创宋代基业,起了 积极作用。但其后继者奉此为基本国策,遵从不变,则又导致了冗 兵坐食,战力积弱,国势日衰,致使两末百万兵将,在与辽、西夏、金 的抗衡中屡遭失败,最终为起于漠北的元朝所灭。 军事领导体制 宋朝军队的建立、调动和指挥大权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军权三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职官二》)。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掌 管军政、军令,制定战略决策等事。正副长官为枢密使、枢密副使, 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一般由文官担任,依次宰相,却与 宰相对持文武二柄。南宋中期,规定宰相兼抠密位为定制。三衙, 即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 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司),为中央军事指挥机关。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武帅,分统全国禁军和厢军,其地位低于枢密院长官。率(帅)臣是禁军出师征战或戊时临时委任的统军大帅,官名为都部署(后改名都总管)、钤辖、都监等, 统领当地分屑三衙禁军,事毕则罢后又子路或州、府设经略安抚 使、经略快、安抚使等职为率臣,兼管较大地区军民内政,由文臣任 正职,武将任副职。军事行动一般须奉命于皇帝、宰相和枢密院。枢 密院、三衙、率臣,职权分割,上下相维,使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此 外,尚书省还没有兵部,主要掌管仪仗、武举、兵器、马政、地图等军 务事宜,兼学厢军、乡兵、土军、蔷兵、边境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封与承袭等。 兵役制度 宋朝主要实行募兵 制。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 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还 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 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 经应募,终身为伍。北宋规定,诸路募 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 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 者充厢军。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 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 其家属可随住军营。宋军实行拣选制 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3等标准进 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 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 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 员”和供军中杂役。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 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武官制度 宋朝武官有阶官和军职之别。武阶官是表示官员 等级、确定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如大尉、通侍大夫、忠训郎等,其升迁称“转官”或“转资”。军职为官员治卑的实职,如侍 卫马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副兵马使、统制、统领、正将、部将等, 其升迁称“转阶级”。禁军、厢军的军官称渭三衙长官至厢都指 挥使称都校,军都指挥使全都头称将校,军头币押官称节级。都校 升迁无定序,将校和节级升迁,通常3年一次。军职升迁的.阶 官也随之升理相应品位。节级内的升迁,多以军功、武技或分绩为 条件。 宋朝初级武官的来源,大部从有战功的军士巾提升;少数通过 武学培养和武举选任。武学学员来自末授职的使臣、荫补子弟、京官保荐的平民。学习诸家兵法、历代战例及骑射等武艺。武学、武 举3年一试,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学不合格者,续学次年再试,三 试不合格者除其籍。 宋朝还在中央设十六卫官衔,如左右金吾卫的上将军、大将 军、将军等,称“环卫官”。无职权,无定额,多为武臣赠典,用以安置 升了官又被撤去实职的部校和将校。通常都校授上将军或大将军, 将校授将军,中郎将、即将。遇有战事,往往从环卫宵中选任都统 制、统制等主将。 军官的军俸,包括俸禄、职钱及各种名目的赠给、赏赐和补助。其俸禄按阶官等级领取料钱、月粮、春冬衣,职钱按差遣的实职每月领取钱、粮;赠给、赏赐相补助,有的固定不变,有的不定时、不定 量,但均按阶官或军职等第发给。 宋朝建有武官致仕制度。都校、将校一股年满70为致仕(退 休)期,或授环卫官致仕,或授宫观致仕,或带职致仕,皆升转一官。 俸禄多为半结,部分有战功的可领全俸。十将至押官,年65减充剩 员,70退役,其衣粮亦各得原来之半。 通信及后勤供应制度 宋朝军事通信,主要由设于全国要道 的急脚递或马递铺担任。凡有军令公文,递铺兵乘马接力传送, 规定日行四五百里,昼夜兼程,不得误期。传令的凭信有银牌、铜牌,木契,传信牌等。通常银牌为皇帝的凭信,铜牌为枢密院发兵凭倍,木契、传信牌为诸路主将发兵凭信。凭信须与传输的文件 相符才能发兵。为保守秘密,还有“字验”规定,即战前制定常规事 若干条,每条配一字作暗号,置于传信牌中,即使传信牌落入敌手, 也不致泄密。 宋军后勤供应,主要是粮食、兵器及战马。粮食实行定仓供应 制度,统一实施。兵器以冷兵器为主,火药兵器为辅,由首都及重要 州府设置的兵器工厂,按照军器监设计因式、规格、用料标准等统 一制作。造好的兵器送交兵部各库,遵枢密院命令发放。战马主要 从西北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购买,内监牧饲养。南宋时,因陕 西丧失,军马缺编较其。后勤运输主要是水运及陆路车运,战时则大量征调民夫和畜力运输。 武装力量体制和军队编制 宋朝武装力量主要由禁军、厢军、乡兵、蕃兵构成,,还有土军和弓手。 禁军是中央军。包括皇帝宿卫军和征战戊守部队,分别隶属三 衙。其任务是卫皇宫、守京师、备征战和屯戍边郡、要地。有步军印 马军两个兵种,水军和炮军附属于步军。其编制为厢、军、营(指挥)、都4级。厢辖10军,军辖 5营,营辖5都。每都100人 。各级统兵官分别为厢 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军都虞 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马 军称军使)、副部头(马军称副 兵马使)。指挥(营)是禁军基本 的建制单位,调动、屯戍和作 战,常以此计算兵力。为防止武 将叛乱,禁军在兵力部署上,大 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诸郡,京 城与畿辅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内外相制。实行“更戊法”,畿辅与诸州禁军定期更换驻地, 以使兵不识将,将无专兵。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 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机关统管,总隶于侍卫马罕司、侍卫步车 司。主要任务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以及官员的侍 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有步军和马军两个兵种,编制 分军、指挥、都3级,统兵官与禁军同。 乡兵也称民兵。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 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 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各地乡兵名目很多,编制亦不统一,或 按指挥、都,或按甲、队,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编成,最多之时, 陕西、河北、河东谙路总数达42万余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边防军。由陕西、河东与西夏接壤地区的羌 人熟户部族军组成。诸部族首领被封军职.率部族军戍守边境。 其编制因族而异,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标、队,至神宗时才统 一采用指挥、都的编制。 土军和弓手属地方治安部队。由巡检相县尉统辖。土军为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原为吏役,轮差民丁充当,后改为雇募 民丁,隶属于各地县尉司。土军和弓手人数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级编制。 宋神宗时,为增强国防力量,曾推行王安石改革军制的新法, 主要有省兵法、将兵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省兵法,即简编并营,裁 汰老弱、冗兵。将兵法,即改变更戊制造成的兵将分离,使武将对所 部有统御川随和指挥作战之权。于全国诸路(四川除外)设置100 多个将,每将统兵数干,以禁军若干指挥为主,与蕃兵、乡兵等混合 编组而成;统兵官称正将、副将,置将统领的禁军称系将禁军;各地 不隶于将的称不系将禁军,地位次之。驻守京城的禁军又称在京禁军。不系将禁军与在京禁军均保留原有编制;系将禁军在京禁 将、部队3级编记,一队50人。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以统制、统领 为正副长官。保甲法,是对乡兵制度的改革,即在全国按户2丁取 1充当保甲,5户为1小保,25户为1大保,定期习学武艺,夜间轮 流巡警。其中,凡是经严格训练的乡兵,成为禁军的辅助力量,少数 还被升为禁军。保甲法,即在推行保甲法的基础上,改牧监养马为 保甲养马,以扩大军马来源,增强军队战斗力。 南宋军队变化较大。初期,北方禁军主力大部溃散,重新编组 的中央军;称屯驻大兵,南方各地的系将和不系将禁军虽保留原番号和建制,但已不是主力,而降为与厢军相类的杂役兵。南方厢军 沿北宋旧制,专供杂役.不事征战。乡兵名目繁多,在与金、元抗伤 中发挥过一定作用。善兵因陕西的陷落,事实上已不存在。屯驻大 兵的番号几经更易,初为御营军、东京留守司军、陕西军3支大军, 后统改为行营护军,分前、后、左、右、中5支大军。绍兴十一年 (1141)又改为御前诸军,以示直属皇帝,并受枢密院管辖,不隶三 衙。至中期,先后在长江和川陕交界设置10支彻前诸军,其统兵官 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三衙长官职权降低,与10都统制大致平级, 各统率1支大军,负责守卫首都临安(今杭州)和建康府(今南京), 事实上也是屯驻大兵。这13支屯驻大兵,均按军、将、部、队序列编成,其统兵官分别为统制、统领,正将、剔将、准备将,部将,队将等。 屯驻大兵的军士一般分效用和军兵两级,效用柯军兵内又分若干 等级,以示身分和待遇的差别。,各屯驻大兵有一定比例的“不 入队人”,包括火头、辎重兵等非战斗人员。 南宋中、后期,为加强对屯驻大兵的控制,进一步扩大由文臣 出任的制置使、宣抚使等官的统兵职能,使之逐渐取代、剥夺各都 统制的统兵和指挥权,并在13支大军外陆续创设各种番号的新军发展为主力,而原有的屯兵逐渐削弱.

宋朝时候的军衔

宋朝官员品级 正一品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御史大夫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文散官光禄大夫 武散官镇军大将军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御史中丞、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开封府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 职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 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正五品 职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从五品 职官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正六品 职官集英殿修撰、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 文散官朝奉郎、承直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勋骁骑尉 从六品 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府少尹、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 文散官奉直郎、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勋飞骑尉 正七品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赤县令 文散官朝请郎、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致果副尉 勋云骑尉 从七品 职官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 文散官朝散郎、宣奉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翊麾副尉 勋武骑尉 正八品 职官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京府判官、京畿县令、赤县丞、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 文散官给事郎、承事郎 武散官宣节校尉、宣节副尉 从八品 职官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诸州县令丞、赤县尉、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 文散官承奉郎、承务 武散官御侮校尉、御侮副尉 正九品 职官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 文散官儒林郎、登仕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仁勇副尉 从九品 职官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诸州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 文散官文林郎、将仕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陪戎副尉 扩展资料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在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治)抑武(官)。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权独裁,宋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官职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这类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 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 “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 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 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称为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 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 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职事 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都有正式官员,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职事。《宋史·职官志一》说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又说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这样,各级官府层次重复,叠床架屋,机构空前庞大。,却有利于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权,他可以随时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者担任要职,也可随时撤换无能之辈。历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来。《宋史·职官志》云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自赵匡胤建宋以后,三师、三公之制虽承唐制保留下来,但授与大臣者为数并不多,尤其是太师一官,只以赵普与文彦博两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间竟多达18人。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贯、王黼等宠臣外,其他多为宋徽宗的儿子(太子除外)任职。 入仕途径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做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科举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 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 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 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 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 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宋朝官制 百度百科古代官职品级

宋朝官职等级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宋朝官职品级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1)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 (2)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4)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6)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7)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未废。 (8)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9)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丞相(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宋朝有哪些官职?

  宋代官职表(三师)   (三公)   (三孤)   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正一品   (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一品总理全国政事参知政事正二品副相   枢密院枢密使(知院事)从一品正二品专司“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戌赏罚之事”   副使(同知院事)正二品   门下省侍中佐天子,审中外出纳之事。   门下侍郎佐侍中   中书省中书令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侍郎佐令   尚书令奉天子命而施政尚书省左、右仆射佐令左、右丞相佐令   三司使三司使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副使   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正三品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文件翰林侍读学士正三品翰林侍讲学士正七品崇政殿说书从七品   谏院知谏院掌规谏朝政缺失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各一人)从二品宋之六部、组织上属于尚书省。   侍郎(各一、二人)从三品郎中正六品员外郎从六品   御史台御史大夫从二品专掌监察、执法1.“大夫”为加官,不除人。“中丞”为实际上之台长。   御史中丞从三品台长侍御史(台院)从六品殿中侍御史(殿院)正七品监察御史(察院)从七品   (九卿)   (九寺)   卿(各一人)正四品(或从四品)   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少卿(各一至二人)从五品(或正六品)   国子监祭酒从四品掌教育行政司业正六品国子博士正八品国子监丞正八品   路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之事南宋谓“漕司”   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掌司法和刑狱南宋谓“宪司”   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南宋谓“仓司”   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以上各官谓之“监司”。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南宋谓“帅司”   府知府事(各一人)   (府尹)开封尹正三品掌府之事宋于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   (少尹)开封少尹从六品(判官)   (推官)开封府均从六品   州(判某州事)   (刺史)从五品掌州之治宋不设“太守”,“刺史”乃虚衔。   判某州事(权知某州军州事)   知州(简称)兼指挥军事监县知某军事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宋代之县,分为赤县在京城内畿县京城外望县四千户以上紧县三千户以上上县二千户以上中县千户以上中下县不中千户下县五百户以下   知某监事知县(县令)赤县正七品畿县正八品其它从八品掌县之治县丞(小邑不置)赤县正八品畿县从八品其它从八品主簿(小邑不置者以尉兼)赤县从八品畿县正九品其它从九品尉赤县从八品畿县正九品其它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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