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故将网络直报
从今年四月伊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方式将迎来一场革新全面实行网络在线直报制度。当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医疗机构更需在短时间内精确上报相关信息,时间限定在两小时内。这是卫生部网站日前发布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的明确要求,该规定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对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不再隐瞒、不漏报、不虚假报告、不延迟报告。
这份《规定》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了明确的分级:
对于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轻微人身损害的事件,被定义为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完成相关信息的上报。
若事件导致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严重损伤,或者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这将被视为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最严峻的是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的特大规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必须在2小时内迅速完成上报。
《规定》强调,任何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都必须上报。包括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事件、患者直接起诉、申请鉴定或调解、投诉或任何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都应纳入报告范围。尤其重大和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必须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数据库。
《规定》强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情况将被视为关键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和医院评优的考量范围。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处置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核对上报信息时有所疏忽,或发现违法行为却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实施必将大大提升医疗系统的透明度和应对能力,为公众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