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实行的廷推制度主要是拿来干嘛的
所谓“廷推”,乃明朝独有之朝臣任用制度,用于确定朝廷高级官员的人选。当某高级官员因故缺位时,召集在京的九卿三品以上官员共同讨论,从具备资格的候选人中选出若干名,按照贴合度排序,最后由皇帝亲自定夺。这种制度颇具选举色彩,在明朝政治小说中经常被作为情节发展的催化剂,受到许多明粉的赞赏,认为其可媲美欧洲议会选举。那么,廷推制是如何诞生的呢?它能否有效制约至高无上的皇权呢?下面与风趣网小编一同探究。
廷推制度反映了明朝文官政治的成熟,是文臣议政制度的一种。明朝中后期的文臣在人事决策方面拥有一定发言权,针对国家重大事务都能反映自身意志,并为此设立各种制度。例如,对于低于三品的重要官职,吏部内部会有“部推”,即与侍郎、主事郎同讨论出合适的候选人,由尚书决定;而针对朝廷高级官员的选拔,则需通过廷推的方式,与其他高级官员一同商议,拿出解决方案报请皇帝审核批准。
尽管廷推和廷议制度在明朝中后期占据重要地位,但其实际召开次数并不多。廷推主要用于决定三品以上官员的人选,且仅在争议较大的情况下才会召开。这一制度的形成,源于明朝英宗之后文臣势力的壮大以及后来几任帝王的相对平庸倦政。即便在廷推或廷议后,文官集团也只是向皇帝提供解决方案或适用人选的建议,最终的裁决权仍在皇帝手中。皇帝可以完全驳回大臣的建议,凭个人喜好做出决策。虽然皇帝完全驳回群臣建议的情况不多,但皇权的至高无上是不容置疑的。廷推或廷议制度在形式上虽然对皇权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并没有真正打破古代中国的传统,与真正的议会政治相去甚远。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内阁大学士在廷推和廷议中起到主导作用。自明初朱元璋废除宰相职位后,大学士的官位仅为五品,仅是皇帝的顾问机构。直到仁宣之后的三杨执政时期,大学士们才以兼职各部尚书的形式获得实际相权。大学士的地位仍远不及唐宋时期的宰相,所有事务仍需上报皇帝核准。明朝文官集团所取得的施政权力并不彻底,由于缺少独立的相权,皇帝日常施政行为中的许多决策被交给后廷的宦官,这使得明朝的廷推廷议等体制看似先进,实则发挥的作用有限。
明朝的廷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官政治的成熟和议政制度的进步。由于皇权的至高无上和文官集团权力的局限性,这一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对皇帝的制约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