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州大还是府大?以前的州官相当于今天的什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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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候的地方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朝平定准噶尔汗国后疆域达到极盛,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今南海诸岛),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缅甸北部,西抵葱岭、巴尔喀什湖地区,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国土面积达1316馀万平方公里,晚清1908年缩减为约1135万平方公里。 朝幅员辽阔,清朝在1662年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1760年达到领土极盛,在东北、外蒙、新疆则设立五个将军辖区,实行因俗而治;又在科布多设立参赞大臣辖区和西藏办事大臣及达赖喇嘛辖区、西宁办事大臣辖区、青海玉树四十族等负责管辖辽阔的藏区。在云贵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并在雍正年间完成改土归流。晚清则在台湾和新疆正式建省,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境内共分为二十二省及特殊政区。 扩展资料 详述 在行省设置方面,基本沿袭了明代所置的两京与十三布政使司,即南北二京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湖广、四川、云南、贵州。1644年(顺治元年)定鼎北京,以盛京为留都。1645年(顺治二年)改北直隶为直隶省,改南直隶为江南省。 1664年(康熙三年),分湖广为湖北、湖南二省。1667年(康熙六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1668年(康熙七年),陕西省正式分为陕西、甘肃二省,自此形成了所谓「内地十八省」的格局。分别为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1885年(光绪十一年),分福建省台湾府置“福建台湾省”。两年后台湾正式建省,正式称福建台湾省。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因甲午战争战败,台湾省被割让予日本,遂被废除。1905年1月(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分江苏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隶州置江淮省,旋即裁撤,仍为江苏省。此後至清末,内地仍为十八省,与东三省、新疆省合为二十二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时候的地方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清初,分全国为18行省。 直隶、 江苏、 安徽、江西、 浙江、 福建、 湖北、 湖南、 山东、 河南、 山西、 陕西、 甘肃、 四川、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清朝的官制(地方官制) 一、顺天府 清定都北京后,以北京为顺天府,设府尹 1人,掌京畿地方之事。自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以后,特派大臣 1人兼管府尹事,从六部尚书、侍郎内选任。自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以后,顺天府所属共24州县,设西路、东路、南路、北路四厅,分管各州县事。四厅所领州县如下: 西路厅:领琢州及大兴、宛平、良乡、房山 4县。 东路厅:领通州、蓟州及三河、武清、宝坻、宁河、香河 5县。 南路厅:领霸州及保定、文安、大城、固安、永清、东安 6县。 北路厅:领昌平州及顺义、怀柔、密云、平谷 4县。 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于四路厅设同知 1人,分管所领各州县。初设时专掌捕盗,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以后,兼管各州县钱粮。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以后,刑名案件也由各厅同知审转,并定四路厅的关防为“刑钱捕盗同知”。西路同知并管稽水利,其关防加“水利”二字。四厅各设典吏若干人(少者 2人,多至14人)协助同知办事。 顺天府职官在兼管大臣与府尹之下,设有府丞、治中、通判、经历、照磨、司狱各 1人,府学教授及训导各 2人,吏员61人,分掌所属事务。以上各官,除府学教授、训导有满员 2人外,其余都是汉人。 府丞自有办事衙门,管理学校、考试之事;治中办理钱粮,户籍、田土等事;通判办理词讼、礼仪及杂项事;经历、照磨、司狱的办事机构为经历司、照磨所及司狱司。经历司掌收发文移,照磨所掌核对文书及乡试缮册弥封之事,并兼管贡院(顺天府乡、会试考场)校舍什物,司狱司掌刑部所送流徒人犯收押与发遣事务。以上三机构均有吏员协助办事。府学教授、训导分掌教习顺天府文、武学生。府学并兼保管书籍与文庙祭器、乐器。有继承、攒典各2人,协助办事。 顺天府所属各州县,除直属两京县外,其他各州县地方事务,均要分别汇报顺天府及直隶总督查核。 二、奉天府 清初,盛京地方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改为奉天府,设府尹 1人,掌盛京地方之事。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规定,由盛京将军节制。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改派盛京六部侍郎 1人兼管。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又改由盛京将军兼管,府尹加二品衔,以右副都御史行巡抚事。据《光绪会典》卷74所载,奉天府所属仅有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至光绪间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 五府:锦州府、昌图府、新民府、海龙府、兆南府。 四厅:凤凰直隶厅、兴京厅、金州厅、营口厅。 六州:辽阳州、复州、宁远州、义州、岫岩州、辽原州。 二十六县:承德县、兴仁县、海城县、盖平县、开原县、铁岭县、镇安县、彰武县、东平县、西丰县、西安县、柳河县、锦县、绥中县、广宁县、怀德县、奉化县、康平县、安东县、宽甸县、通化县、临江县、怀仁县、缉安县、靖安县、开通县。 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顺天府。
古代县和州的区别?
没有区别。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 在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朝的陈以后,统一了全国,隋文帝又将州县制行于全国。 大业三年 (607)﹐又改州为郡﹐实行郡县制。 唐武德元年(618)﹐复称为州。唐玄宗天宝元年 (742)﹐改州为郡。后又改回。 至元﹐郡名完全废弃,实行州县制直到清末。 扩展资料: 郡守、县令(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 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了郡。 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的下面分设了县。 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 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 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战国时期,郡县制虽然形成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国分立,执行情况不尽相同。直到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才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 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 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 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东汉末年,原监察区性质的州转变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县三级。隋开皇三年(583), 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至元,郡名完全废弃,改为行省制度。 总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分封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既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郡县制 百度百科_州县制
古代府和州哪个大?
你应该是指作为行政区的州和府!一般来讲州比府大,府都归省直辖,州有直隶州和散州之分,直隶州归省直辖,比府低半级,散州归府管辖,和县平级! 唐代只有首都、陪都才可设府,宋代一般也是以首都或者陪都设府,后来皇帝出行的地方也会设府。明清的府就泛滥了,一般省会城市都会设府,一些大的都市经济发达,或者是重地也会破例设府。 州是汉代兴起的行政机构,到南北朝时期设置泛滥,或一州辖一郡,或一州辖数郡,隋朝时期,并省州郡,废除了郡一级,地方上是州县两级,后来州一度改为郡,但是唐代后期基本是州县两级。为了突出长安、河南、太原的地位设置了三府,其地位比当时的州要大!
以前的知府,知县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
清朝知府的权利有多大?相当于如今的什么职位?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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