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医保医用材料费

大健康 2025-04-11 13:16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迎来新调整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省正着手对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这一调整主要针对医用材料的费用进行规范,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据悉,新规定主要针对参保人员在住院过程中使用的医用材料。对于单次住院、单个医用材料单价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的费用,参保人员需自付10%的费用。如果医用材料的单价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这一调整旨在防止过度使用高价值医用材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

所谓医用材料,是指根据参保人员病情需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特定医用物品。这些医用材料包括人工器官、体内放置材料以及由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等。其单价需达到或超过500元。

定点医疗机构在选用医用材料时,必须确保其来自有资质的厂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和发票。这些医用材料的名称、价格等信息需及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医用材料,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

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临床适应症,避免滥用医用材料。未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而使用医用材料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为了确保医用材料使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使用后的材料条形码标签需粘贴到患者病历(手术记录单)上备查。任何形式的医用材料重复使用以及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医疗风险,也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这一系列措施旨在提高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

上一篇:如何让你更健康更长寿?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2015-2025 www.pifubingw.cn 皮肤病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