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异物”食品可获十倍赔偿
近期,我国食品中频频出现异物问题,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广泛担忧和强烈不满。每当消费者购买到含有异物的食品时,许多商家往往采取私下解决的方式,仅仅给予退款,这无疑是对消费者信心的极大打击。
针对这一严峻现象,辽宁省工商局果断发出警告,对于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商,消费者除了要求退还货款外,还有权要求商家支付高达十倍的赔偿金。这一举措的实施,无疑给那些忽视食品安全的商家敲响了警钟。
辽宁省丹东市的韩女士最近就在某超市购买了“佳梦”牌的杏肉。她的购物体验并不愉快。她购买的杏肉中竟然发现了一袋含有苍蝇,另一袋虽然未开封,却也明显能看出里面有头发丝。这让韩女士感到非常恶心并因此呕吐不止。在寻求商家赔偿时,商家却仅同意原价赔偿,这令韩女士无法接受。于是,她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商家不仅退还了韩女士的货款,还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了十倍赔偿以及精神补偿和其他补偿。
辽宁省工商局的12315指挥中心明确表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于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高达十倍的赔偿金。商家仅给予消费者退款或换货的做法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表现,是错误的。《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消费者的人身权益因购买问题食品而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尽管有了这样的法律规定,我们仍然不得不担忧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中不仅有头发等异物,甚至一些肉类火腿中竟然含有蛆虫!虽然法律规定了含异物食品可获十倍赔偿,但这仍然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期待商家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让广大消费者真正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