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医闹是医患权利贫困的怪胎
近年来,“医闹”事件频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治安管理部门对此加大了对“职业医闹”的打击力度,医院也积极应对,出台了一系列对策。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许多“职业医闹”依旧在大医院周边活跃,他们策划策略,挑选人员,制定收费标准,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地下产业链。
“职业医闹”是近年来医患纠纷和矛盾的产物。这一群体借医疗事件煽风点火,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的和谐。打击“医闹”,特别是“职业医闹”,无疑是及时且必要的。
有人认为“职业医闹”的出现是因为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博弈能力不均等。确实,在医疗事件或患者认为的医疗处置失误后,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患者难以掌握直接证据。面对一个科室甚至一个医院,单个患者在医疗事故鉴定、赔偿等环节,往往难以平等对话。“职业医闹”通过组织闹事,甚至采取恐吓、打架等手段,以一种非正常的途径为患者追求结果。
我们也不能忽视“职业医闹”嚣张跋扈的背后,其实是医生和医院权利的贫困。在很多行业,也会有纠纷和矛盾,但很少有像医疗行业出现“职业医闹”这样的现象。如果医生和医院足够强势,“职业医闹”断不敢如此嚣张。正是因为医生和医院的相对弱势,“职业医闹”们才可以通过“大闹大得,小闹小得”的方式得利。这也证明,在面临“医闹”时,医生和医院同样处于弱势。
医患双方在医疗事故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但双方的权利都处于贫困状态,这正是“职业医闹”得以寄生的原因。当双方的权利保障渠道无力或失效时,“职业医闹”就会变得有恃无恐。打击“医闹”本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保障医患双方的权利,为双方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提供救济。
我们必须检视目前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是否存在缺陷与不足。让更多的患者和医生认识到,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佳方法。只有让这种争议的解决变得合情合理、不偏不倚,充分保护医患双方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职业医闹”们的频繁出现。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期待一个和谐、理性的医疗环境,让医生和患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我们也期待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公正、更高效的解决方案。(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