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官方承认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

大健康 2025-04-22 20:14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榆林市的“芹菜案”在2022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一事件源于一个蔬菜粮油店售出的芹菜。罗某夫妇经营的店铺因售出价值仅20元的芹菜,却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高达6.6万元的罚金。这一处罚金额与案值的比例悬殊,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随后公开承认该案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这一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案件的核心事实

这起案件的核心事实在于,罗某夫妇售出的芹菜总价仅为20元,但市场监管部门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无法提供供货方票据等理由,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实施了巨额处罚。更为复杂的是,这批芹菜共7斤,其中2斤被抽样送检,而剩余的5斤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的一个月就已经售出。当处罚决定基于检测不合格结果作出时,当事人因票据丢失无法追溯货源。

二、官方的回应与问题的定性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的副局长表示,这起案件确实存在过罚不当的问题。尤其是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时,高额的罚款与其经营规模并不匹配。督查组在核查榆林市食品类行政处罚记录时发现,案值几十至几百元的案件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案例竟然多达21起。这暴露出执法标准僵化,未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问题。

三、争议焦点与影响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法律适用的合理性。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类似的违法行为的罚款下限为5万元。这一条款并未明确区分小微主体与大型企业的处罚尺度,导致低案值的案件也出现了“顶格处罚”的情况。此类处罚对营商环境的冲击也不容忽视。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的副局长后续反思称,此类处罚不利于小微主体的生存,也凸显了行政执法在食品安全监管与市场活力保护之间需要取得平衡。

这起“芹菜案”引起了国务院督查组的关注,成为了一个典型的督查案例。这也推动了多地优化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明确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从轻处罚”等柔性执法原则。希望通过这些改进,能够使得执法更加公正、合理,既保障了食品的安全,也照顾到了小微主体的实际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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