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类非法食品添加剂大公开

健康新闻 2023-06-01 09:39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一、硼砂
硼砂添加在食物之中可以添增口感,防止酵素产生的黑变。台湾早年常使用于年糕、油面、烧饼、油条、鱼丸等食品中,以硼砂来增加韧性、脆度以及改善食品保水性的添加物,毒性较高,现已遭到禁用。
使用目的增加食品弹性与脆度,改进食品保水性。减缓虾类因氧化或酵素作用产生的黑色素。
使用食品米类制品如碱粽、碗粿、汤圆等;海鲜与鱼肉炼制品如虾仁、鱼丸、鱼板等;豆类制品如豆干、豆丝等;面类制品如油面、乌龙面等。带壳虾类。
注意事项食品中禁止使用硼砂。
危险度检测连续摄取会在体内累积,妨碍消化酵素的作用,造成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吸收,促进脂肪分解,因而体重减轻。其中毒症状为呕吐、腹痛、腹泻、红疹、循环系统障碍、休克、昏迷等,即所谓「硼酸症」。
其他相关规定卫生署已公告硼砂的替代品为品质改良剂「三偏磷酸钠」,可增加食品的弹性与口感,且安全性高。
二、甲醛
甲醛是一种无色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可经呼吸道吸收,其水溶液又称为「福马林」,可经消化道吸收。多用于工业清洁剂及防腐剂,具有防腐与漂白的功用。甲醛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能扰乱细胞的代谢,对细胞有极大的破坏作用。依食品法规,禁止添加于食品中。
使用目的添加于食物中,有助于漂白、使蛋白质凝固、及保鲜防腐的作用。
使用食品豆腐、豆芽菜、腐竹、萝卜干、米粉、粉丝、萝卜干、虾米等。
注意事项食品中禁止使用甲醛。
危险度检测每日容许摄取量为每人每公斤0.2 毫克(mg),以一个50 公斤的人为例,其每日摄取量应小于10 毫克(mg)。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可导致人类的鼻咽癌、鼻腔癌和鼻窦癌,并有证据证明甲醛可引发白血病。食用过量会造成口、咽、食道、肠的强烈刺激,进入人体的甲醛会凝固蛋白质,损害人的肝肾功能,并可能导致肾衰竭。
其他相关规定依据中华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的规定,甲醛等有毒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物或加工上之助剂。
三、萤光增白剂
萤光增白剂的原理,是利用化学物质的萤光反应来改变物质的颜色观感,使物品看起来洁白鲜艳,一般使用在印染、洗涤、造纸、制造映像管等方面。
使用目的使食物增白。
使用食品吻仔鱼、四破鱼、鱼丸、洋菇、白萝卜等白色卖相较好的食物。
注意事项食品中禁止使用萤光增白剂。
危险度检测国际间对于萤光增白剂,是否会对于人体产生致癌毒性尚无定论,但对于婴幼儿、皮肤敏感的人,可能会造成皮肤过敏症状。萤光增白剂禁止添加于食品中,无容许摄取量。
其他相关规定萤光增白剂若使用于食品或食品包装材料,容易与食品结合而为人体所吸收,食品法规中规定,食品本身以及食品容器内部与内容物直接接触的部分,不得检出萤光增白剂。
四、非法使用色素
卫生机关核可的人工色素共有八种,包括食用红色六号、食用红色七号、食用红色四十号、食用黄色四号、食用黄色五号、食用绿色三号、食用蓝色一号、食用蓝色二号等,其余皆为非法使用的人工色素,以下列出两种常见非法色素。
1.盐基性介黄
使用目的将食品染黄。
使用食品糖果、黄萝卜、酸菜、油面等需染黄的加工食品。
注意事项食品中禁止使用盐基性介黄。
危险度检测盐基性介黄毒性强,摄取后可能造成头痛、心悸亢奋、意识不明等症状。盐基性介黄禁止添加于食品中,无容许摄取量。
2.盐基性桃红精
使用目的将食品染红。
使用食品用于糖果、蛋糕、红姜、话梅、肉松等需染红色的食品。
注意事项食品中禁止使用盐基性桃红精。
危险度检测盐基性桃红精毒性极强,急性中毒会造成全身着色;亦会对眼睛、皮肤、呼吸道产生刺激,造成眼睛灼烧、咳嗽、流鼻水、喉咙灼热、意识不清等症状。盐基性桃红精禁止添加于食品中,无容许摄取量。
其他相关规定可以到电器行购买一百多元的紫外线灯或验钞笔。在紫外光的照射下,盐基性介黄会发出鲜黄萤光,盐基性桃红精会发出鲜红萤光。
五、非法人工甘味剂
甘精是一种人工合成的调味剂,甜度约为蔗糖的二百五十倍。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皆禁止于食品中添加甘精。
使用目的添增食品甜味,减少糖的使用。
使用食品蜜饯类食品。
注意事项食品中禁止使用甘精。
危险度检测与酸味食品共同食用,代谢不易,会产生血液毒性,并有诱发肿瘤的危险。甘精禁止添加于食品中,无容许摄取量。
其他相关规定依据食品法规,食品添加人工甘味剂,必须标示于包装上。如包装上无标示,而食用后感觉过甜或有奇怪的甜味,应立即停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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