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影响就医权益?3原则自保
健保自7月1日大幅扩增「DRGs诊断关节群」的支付范围,新制上路引发民众关切,担心有自费负担增加或医疗人球等问题,因此加保商业医疗险,对此,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表示,医疗投保多寡不会影响DRGs患者的就医权益,民众只要把握3大原则,原则上都能确保住院和就医权益不受影响。
消基会表示,DRGs制度有轻症重医、重症不医、费用移转等可能负面效应。
DRGs制度 潜在3大负面效应
DRGs是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的缩写,在美国、澳洲、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行之有年,将被诊断为同一群组之内的「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从单项论量的个别给付,改为包含手术、治疗和住院的定额型「包裹式给付」。
国内于2010年首次将164个项目列入DRGs规范且实施,未传出太大争论,但7月再导入237项,如心肌梗塞、冠状动脉血管支架设备、骨折等手术,共计401项。部分医师担心有些病症严重的患者,若医疗费用超过健保给付限度,恐加重自费负担或被当作医疗人球,影响就医权益。
消费者杂志发行人陈智义表示,DRGs制度有利有弊,从外国经验发现,医院施行DRGs最可能引发轻症重医、重症不医、费用移转等3大负面效应。
「轻症重医」可让医师和医院申报较高的医疗费用群组。「重症不医」则是医院针对医疗费用较高、较无利润的重症病患推说医院无法治疗,建议转院或出院,可能造成医疗人球现象。「费用移转」则是医院将医疗费用转成自费。
DRG影响就医权益?3原则自保
滕西华表示,日前曾传出财团法人医院苛扣医师薪水,当作DRGs医疗亏损的补贴。(摄影/骆慧雯)
扣医师薪水当补贴 重症病患恐成医疗人球
针对医疗人球的问题,消基会健保委员会委员暨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表示,新制度上路后,曾传出东部和西部医学中心、地区医院规定,若患者费用超过给付范围,将扣除医师薪水当作补贴,最高可达医疗费用2成,此举可能让目前尚未纳入劳动基准法保障的医师变成「血汗医师」,或因此不敢、不愿意收治病症严重的病人,形成「制度上的人球」效应。
滕西华表示,事实上,DRGs制度中91%案例给付都有盈余,可以补贴9%没有盈余的个案费用,医院不至于赔本,希望各医疗院所不要借此迫使医师挑选病人,同时呼吁卫福部加强稽查,以免发生类似问题。
就医3原则 看病不NG
至于其他可能引发的就医权益问题,原则上,现行《健保法》相关法令都设有保障制度,但消基会仍提醒民众注意就医3原则,捍卫自己权益。
1.保留费用明细(含手术和自费同意书、费用明细收据),以利查找或核退。
2.若医师告知需分次进行手术或转诊,应详问原委,除非患者疾病或生理情况不允许一次性手术,否则DRGs对同一种手术是一次性给付的,而转诊也需依法由医师和医院协助完成转诊进程。
3.出院后若仍感不适,注意是否有治疗未完全情形。若出院后1、2周内急诊频繁,或返家仍显不适时,可能有过早出院或治疗未完全的现象,此时可向医院反应,同一疾病若因治疗未完全而返诊医院的费用,同样含在DRGs给付之内,且被要求自费时仍须保留收据以备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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