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规范医疗输液制度 卫生室未经批准不得输

生活常识 2025-04-07 16:21生活常识www.pifubingw.cn

近日,为了全面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降低输液安全隐患,治理过度医疗现象,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省卫生厅发布了一份名为《村卫生室静脉输液操作规范》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静脉输液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中明确规定,全省举办的村卫生室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擅自开展静脉输液业务。对于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村卫生室,若确有必要开展静脉输液服务,必须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成功备案后,方可从事此项业务。

通知强调,对于患者病情需要必须接受输液的情况,未取得输液资格的村卫生室应当迅速将患者转往乡镇卫生院进行诊治。如遇紧急情况无法转诊,村卫生室应积极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出求助。此举旨在确保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专业、及时的救治。

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工作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考核体系。乡镇卫生院将每月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村卫生室,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执意不改的村卫生室,将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为确保药品安全,乡镇卫生院将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特别是输液药品。村卫生室需按照各级的部署,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并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不得擅自采购药品,也不得超范围用药,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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