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成摆设
在医疗领域,医患纠纷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当医疗机构与患者或其家属之间出现纷争时,情况往往变得复杂而棘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广东省最近出台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旨在通过第三方调解来化解矛盾,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这一草案明确规定了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必须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赔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这意味着广东省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将纳入法治轨道,有望逐渐淡化“医闹”现象。
近年来,我国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医患纠纷日益增多。由于患者维权渠道不畅,导致暴力冲突频频发生。目前,患者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通过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来维权。这两条路都充满了挑战。行政调解往往缺乏公信力,法律诉讼则耗时耗力。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患者选择了成本低、见效快的“医闹”方式。
医患双方由于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就错误的大小达成一致。建立一个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显得尤为重要。公信力是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生命线。如果第三方缺乏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只是扮演“和事佬”的角色,那么这一机构就会成为摆设,甚至难以生存。
从各地的成功实践来看,一个有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应具备以下特征:它应该是公益性的,运行经费由承担,而不是从医患双方收取;它应具有独立性,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无利益关系,可隶属于或司法部门;它应具有专业性,包括法学和医学人才在内的权威专家库应共同参与医疗过错鉴定,以确保调解结果的公平公正。
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大难点在于赔偿问题。将调解与保险相结合是第三方调解机制成功的关键。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人民调解机制,但由于医院未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使得调解成功的案件成为“空中楼阁”,患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是调解成功的重要保障。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必须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调解成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调解结果代表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从而化解医院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利益,实现双赢。
通过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等措施,广东省正在积极解决医患纠纷的新路径。这一努力将有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