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法修正案:死亡赔偿或超200万 纳入精
全国人大正在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这一草案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着重大改变。引人关注的是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若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服务受到欺诈,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的死亡赔偿金额有望超过200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除了惩罚性赔偿,草案还针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调整,将诉讼主体范围扩大至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这一修改显示了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重视。
关于网购的规定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三审稿对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了限制。部分商品可能不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且退回商品的运费需由消费者承担。这一修改旨在平衡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过程中,备受瞩目的还包括扩大消费者权益的范围、增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等。这一法律修订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消费者而言,新的赔偿标准将带来实质性的利益保障。在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的死亡赔偿金额可能会超过200万元;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赔偿金额也将达到百万以上。这一修改将有力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不法商家为他们的欺诈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旨在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平衡了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为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期待着这一法律的通过,为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注入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