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患者需要长期连续用药预防高热惊厥
大健康 2025-03-22 13:45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医学界大力倡导长期药物预防,主要药物为苯,少数使用丙戊酸钠。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对于大多数儿童而言,长期药物治疗并非最佳选择。
长期采用苯预防治疗被多项研究指出可能引发儿童的精神发育和行为问题,如嗜睡、睡眠障碍、攻击行为、多动和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良反应。而丙戊酸钠除了可能导致行为异常,更可能引发严重的肝损伤。在2000年的尼氏儿科第16版中,已不推荐使用苯作为长期预防药物,而是提倡使用稳定、短期的药物预防策略。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应避免长期药物治疗。专家们在不同的年份提出了针对特定情况的建议。在1998年,他们认为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应提倡长期用药:
1. 发烧前神经系统异常
2. 持续15至20分钟的长期发作
3. 部分发作或泛化
4. 父母或同胞有热惊厥或癫痫史
5. 初发年龄极端(小于1岁或大于6岁)
6. 24小时内复发3次或以上
7. 发烧前体温低于37.5℃
8. 单纯热性惊厥反复发作
9. 脑电图显示特异性癫痫迹象
而在1999年,他们认为在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低热发作史,每次发作15至20分钟长程发作史或间歇性用药无效的情况下,应持续长期药物治疗。到了2001年,专家进一步指出在以下情况下应考虑长期药物治疗:
1. 发烧前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2. 低热能引发发作和反复发作
3. 出现复杂部分发作和长期发作
4. 间歇性药物预防失败或实施困难
5. 已发现与热性惊厥有关的基因
这些指导原则反映了医学界对于热性惊厥治疗策略的深入理解和持续探索。在决定是否采取长期药物治疗时,医生应充分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以及药物的潜在风险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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