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肺炎被误诊为“肺结核”身亡

大健康 2025-04-15 21:06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肺炎,一个涉及终末气道、肺泡和肺间质的炎症性疾病,其症状复杂多样,包括发热、呼吸急促、持久干咳等,甚至可能伴有单边胸痛,在深呼吸和咳嗽时尤其明显。痰量可多可少,有时甚至会带有血丝。最近,蚌埠市一患者因肺炎被误诊为肺结核,导致病情延误,最终不幸离世。

事件发生在蚌山区的杨某身上。2009年4月7日,他因发热咳嗽前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尽管医院给予抗生素治疗,但杨某的病情并未得到改善。随后的检查中,他被错误地诊断为肺结核和左侧胸腔积液。随后,他被转入蚌埠市传染病医院接受抗结核和抗炎治疗。随着病情的发展和变化,传染病医院意识到肺结核的可能性被排除,重新诊断为重症肺炎。杨某已处于病危状态,随后被紧急转至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尽管第三医院竭尽全力进行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呼吸等治疗,但杨某还是在4月20日不幸离世。

杨某的家人认为三家医院的诊断不及时、护理不规范,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关于医院的行为是否有误,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显示,杨某的死亡是由于重症肺炎引发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和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属于疾病的自然进程。从诊疗规范的角度来看,三家医院的医疗行为并无过错。鉴定中心也指出,由于杨某所患的重症肺炎可能由肺结核以外的其他病原体引起,第一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存在误诊误治的可能性,这一可能性与杨某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杨某因自身疾病重症肺炎引发的并发症而死亡,但第一医院的误诊以及传染病医院在错误诊断下的继续治疗,无疑加速了杨某的病情恶化。第一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应承担过错责任。而第三医院在确诊后及时进行了救治,无需承担责任。一审判决后,两家医院提出上诉,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后依法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在此,微微健康网与祛斑宝网温馨提示:浸润性肺结核与支原体肺炎在症状上有时容易混淆。支原体肺炎是由支原体引起的,其症状轻重不一,多数患者无明显症状。当支原体肺炎的症状仅表现为低热、干咳及肺部有片状阴影时,应特别注意与浸润性肺结核进行鉴别。对于任何疑似病症,及时准确的诊断与治疗至关重要。

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也提醒我们,医疗诊断需要高度谨慎和精确。对于患者而言,了解自身的病情权利和维权途径同样重要。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和警示,能推动医疗行业的进步,保障更多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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