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浙力推食责险试点工作
昨日,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简称“食责险”)的试点工作对接会在杭州盛大召开。浙江省食安办的专职副主任和省食药局的副局长卢永福亲临现场,强调“食责险”关乎国计民生,带有显著的社会公益性。他要求各地充分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中国当前正处于一个矛盾和事故多发期,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给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威胁。尤其是一些事故中的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在这样的背景下,“食责险”应运而生,为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缺陷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了保障。
对接会上,金华市食安办详细介绍了他们的“食责险”试点工作情况。金华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基本责任险+附加险”的结构,已在火腿和餐饮两个行业开展试点工作。截至去年12月,已有77家单位签订了“食责险”合同,其中包括火腿行业的50家和餐饮行业的27家。
除了金华,浙江的部分县(市、区)如杭州富阳、嘉兴海盐、台州三门等也已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和农村家宴等领域开展了“食责险”的试点和。尽管浙江省在“食责险”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覆盖面窄、参保单位数量有限等,但浙江省对此高度重视,四部门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现场,多家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介绍了公司概况以及“食责险”的开展情况,并与各地食安办进行了深入的对接交流。卢永福强调,要通过试点,建立、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具有浙江特色的长效机制。
记者获悉,2015年至2016年,浙江各地将在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如大中小学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等开展“食责险”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将继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真正成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助推器”。
此次试点范围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领域、风险较高环节、已开展试点的企业、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以及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和业态。旨在通过这些领域的试点,逐步推广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