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新政终出台 报销比例将超过50%
疾病医保报销比例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大病医保方面,民众普遍期望能够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甚至达到百分之百。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在充分听取民意并经过深入调研后,于8月3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
在全民医保体系逐渐完善的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这项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的出台,旨在解决当前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短板问题,特别是针对大病医疗保障。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虽然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制度尚不完善。尤其突出的问题是,当人民群众面临大病,需要承担高额医疗费用时,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这种现象导致了许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制度的推出,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这一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进一步的保障。它的意义在于,能够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也有助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的建设。大病保险的开展也体现了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有助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那么,《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具体要解决什么问题呢?主要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进行保障,所需资金从已有的医保基金中划出,不会增加群众的个人缴费负担。在设计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目标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目标是确保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低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可能会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大病保险会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对这部分人群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确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是对全民医保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和完善。它将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绝大多数人在面对疾病时不会陷入经济困境。这是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