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宾馆酒后呕吐窒息死亡 宾馆赔偿5万
深夜时分,一场悲剧在上虞的一家宾馆上演。男同事带着一个醉醺醺的女孩来到宾馆入住,然而这个夜晚却以女孩不幸死亡告终。
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了女孩的尸体。经过法医鉴定,女孩是因为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男同事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女孩的死亡还牵连了宾馆。上虞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宾馆需要支付一笔可观的经济赔偿。那么这笔赔偿究竟源于何处呢?
这个女孩名叫小李,是一个在足浴店工作的安徽女孩。事发当晚,她下班后和同事一起吃夜宵,不慎喝醉了酒。男同事带着她来到宾馆入住,却在醉酒状态下发生了不幸。小李在醉酒后被同事带至宾馆时,已经失去了意识。当时,宾馆工作人员并没有足够警觉,只是简单地登记了男同事的身份证就开了房间。小李在宾馆门口突然倒地,头部撞击地面,然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查看她的情况。随后,男同事趁小李酒醉之际对她进行了。第二天早上,男同事发现小李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宾馆随即报警。经过法医鉴定,小李因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宾馆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当小李在醉酒状态下被带到宾馆时,宾馆工作人员没有对她进行足够的询问和查看。见到小李摔倒受伤,宾馆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宾馆还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住宿,一人登记不得多人住宿。宾馆对小李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
小李的母亲认为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女儿遭受侵害,因此要求赔偿。而宾馆方则辩称他们依法经营,无需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无论是造成小李直接死亡的原因还是戴某的事实,都不能免除宾馆的责任。最终,法院裁定宾馆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宾馆应该承担责任的部分包括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总计达十余万元。“这并非是一次简单的意外事件”,办案法官强调,“被告未尽合理安保义务。”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后得出结论认为该事件是一次意外之中的“必然性事件”,因为宾馆没有履行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因此必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以警示社会加强安保意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要注重自我保护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让我们共同为生命的安全和尊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