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家庭虐待儿童严重者或将被追刑责
家庭寄养:一道温馨与关怀的桥梁
弃婴与孤儿的成长之路,伴随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照料。近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国务院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更好地保障被寄养儿童的权益。
这一办法中的新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征求意见稿,寄养家庭所寄养的儿童数量不得超过两人,且家中不能有未满6周岁的儿童。这一调整旨在确保每个被寄养儿童都能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料。寄养家庭若借机敛财、虐待或歧视寄养儿童,将被强制解除寄养关系,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何为家庭寄养?这是一种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来养育的照料模式。这样的寄养形式让无亲无故的孩子们能够在温馨的家庭环境中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爱。对于寄养家庭的资质,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与现行办法相似,包括住房面积、收入状况、健康状况及家庭关系等方面均需符合一定条件。
与现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对寄养人数进行了调整,这一变化体现了对被寄养儿童利益的进一步保障。过去,每个寄养家庭的被寄养儿童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而现在,这一数字被限定在两人以内。寄养程序也变得更加明确,需要经过申请、评估、审核、培训及签约五个步骤来确保双方的匹配与和谐。
尽管家庭寄养在北京已推行近20年,且曾被民政部称为“北京模式”在全国推广,但近年来北京的家庭寄养逐渐“衰微”。尽管从试点之初至今,相关规定已日趋完善,但家庭寄养在北京的数量却在逐渐减少。
北京市的家庭寄养曾一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试点初期,大兴区和延庆县的家庭寄养让孩子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并学会了各种技能。随着政策的调整与变化,这些孩子们开始陆续被接回儿童福利院。相关部门表示,需要一种更完善、更高层次的家庭寄养模式,但至今城市家庭寄养的具体政策仍待明确。
如今,大兴区已仅剩110名寄养孤儿,延庆县也只剩下约200名。这让人不禁对家庭寄养的未来感到困惑。孤儿在家庭中寄养时能够感受到亲情和关心,他们的状态往往比在儿童福利院要好得多。突然的变动让许多家长和孩子都难以接受。如何平衡与协调各方利益,确保被寄养儿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对于未来,我们期待更完善的政策与制度来支持家庭寄养,让更多的孩子能够在温馨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共同为这些无亲无故的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