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毒胶囊”犯罪刑法应“零容忍”

大健康 2025-04-18 12:17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毒胶囊的零容忍之路:法律护航下的药品安全挑战

近日,“毒胶囊”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关于其对社会和民众健康的潜在威胁的讨论愈发激烈。尽管公安机关已经迅速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但仍有一些隐忧浮现。

不论是否已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毒胶囊”都是无法容忍的罪行。回想那些因“毒胶囊”被查封的企业,一些早在去年就被查出胶囊铬超标,但仅仅受到没收和罚款的处罚。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无法彻底遏制“毒胶囊”的蔓延。

针对“毒胶囊”的犯罪,刑法中主要有两个罪名。一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涉案金额达到起刑点后才可定罪量刑。这意味着,只要生产销售的金额不超过一定限额,不法之徒就有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对于那些将皮革废料变成药物让人吃进肚子的人,虽然单次可能不会产生致命伤害,但长期累积的危害无疑是巨大的。许多民众认为,对于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仅仅罚款是不够的。

第二个罪名为“生产销售劣药罪”,但成立此罪的前提是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对于“毒胶囊”中的铬,尽管其含量对人体有危害,但由于其含量不足以立即造成致命伤害,证明其已造成民众健康损害并不容易。对于“毒胶囊”的定罪量刑,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这种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刑罚的启动往往需要在较大的后果发生之后。但在许多民众眼中,对于“毒胶囊”这种无视人们生命健康的罪行,无论其生产销售金额多大,都应当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将皮革废料制成的药物摄入人体,即使没有立即造成致命伤害,但长期累积的危害是巨大的。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当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否造成人身伤害,都应追究刑责。

为此,刑法应当对类似“毒胶囊”的犯罪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制。只有对药品安全进行强大的法律护航,才能真正震慑犯罪,保护民众健康免受威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药品市场的安全,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

“毒胶囊”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对于药品安全的保护仍需加强。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于危害民众健康的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确保人们的生命健康不受威胁。新京报评论员于平认为,只有立足于行为本身,而非仅仅强调结果,才能真正实现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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