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食品药品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31”开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全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民众,全国已经统一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建立了投诉举报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一体化的高效运作。
此办法所提及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等多种方式,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该办法对于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只要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且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投诉举报机构所属的行政区域内,均应当受理。
办法对投诉举报机构及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严格的工作准则。工作人员若与投诉举报内容或投诉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在处理投诉举报时,应认真听取投诉举报人的陈述,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努力避免矛盾激化。工作人员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投诉举报信息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对象,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投诉举报内容。
办法强调,投诉举报机构应定期对收集到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通过挖掘这些信息,找出潜在的风险信号,发现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预防预警措施和建议。对于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现象,应及时形成监管建议,上报给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一级投诉举报机构,以便更好地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安全。
这一办法的出台,无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渠道来反映食品药品问题,同时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一个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来源,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