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延长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活常识 2025-04-11 20:19生活常识www.pifubingw.cn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条例的修订,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征求意见稿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规定。其中,关于产假的调整尤为引人注目。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原先的90天增至14周,这一调整无疑是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重大保障。针对流产假期,也进行了细致的划分,确保女职工在怀孕不同阶段流产,都能得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女职工在生育或者流产期间,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一规定,无疑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关于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也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之一。为了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将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条例,并根据当前的社会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禁忌劳动范围还以附录的形式列示,当需要调整时,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将由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或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分。

此次《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重视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我们期待这一条例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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