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按进价销售

大健康 2025-04-19 01:08健康新闻www.pifubingw.cn

浙江省物价部门发布新规定: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就医时,药价一直是患者关心的焦点。近日,浙江省物价部门针对药品价格政策作出明确规定,旨在为广大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已经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疗机构。这些机构销售的所有药品,包括廉价药品在内,都将按照实际进价进行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从药品采购到患者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保持透明,杜绝中间环节的价格加成。

对于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以及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同样遵循省物价局公布的统一采购价零差率销售的原则。各地以县为单位在过渡期间自行选择的药品,也需按照实际进价进行零差率销售。

而对于那些尚未实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县及县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特定廉价药品时,需遵循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其他药品时,价格则不得超过省物价局公布的药品集中采购零售价格。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在销售廉价药品时,可以在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自主降低价格,以实实在在的优惠让患者受益。

据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全市已有922家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累计为患者减少药费支出达6.37亿元。门急诊和住院的人均费用分别下降了25%和19%,显示出改革带来的明显成效。

今年,我市将加速公立医院的改革进程。市卫生局将重点指导若干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市级公立医院也将在内部运行机制、人事分配制度、成本管理和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包括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以及价格管理等。县及县以上的公立医院将按规定配备使用零差率基本药物,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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