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不保障 存质量隐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他表示,今年计划开工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数量达到了惊人的1000万套,预计在年底前将全部启动建设。这一大规模建设的背后,反映出了国家对于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坚定决心。
工作的进度方面,姜伟新透露,截至9月底,已经完成了98%的建设任务,预示着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的可能性极高。这一重大任务背后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在选址方面,少数地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了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一些保障性住房的内部设计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影响了使用功能。针对这些问题,住建部已经开始着手解决,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除了选址问题,质量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有的地方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质量把关不严,甚至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住建部将加强监管,确保每一套保障性住房都能达到质量标准。还将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导致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引起了群众的不满。针对这一问题,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一方面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条件改善后自然退出,另一方面研究制订合适的、动态的、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标准。
姜伟新还透露,我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不佳,设施简陋。他表示,“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性住房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未来五年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决心,也显示出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责任和担当。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住建部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每一套保障性住房都能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实现公平配置、合理使用。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保障性住房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