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件经过
一、《犯罪篇章:1996年-1999年的阴影》
劳荣枝,一个曾在夜总会陪侍的女子,与法子英共同编织了一出出人间悲剧。
1996年7月,南昌灭门案震惊全国。劳荣枝以“陈佳”之名,在南昌某夜总会寻找猎物。她锁定了商人熊某,将其诱骗至出租屋。法子英随即出现,将熊某残忍杀害并肢解。两人毫不畏惧,甚至放火烧毁熊某家园,导致三人丧命。这是他们首次共同作案,手段残忍至极。
1997年9月,温州案再次发生。劳荣枝再次以陪侍身份锁定被害人梁某。她与法子英共同绑架梁某,并逼迫其联系另一被害人刘某。两人毫不留情地杀害了刘某和梁某,劫取财物。劳荣枝独自前往银行取款,面对这一切时冷静如常。
在1998年的常州绑架案中,劳荣枝与法子英以同样的手法绑架了一名商人刘某,勒索财物后释放。在此案中,劳荣枝积极参与控制被害人的过程,协助劫财。
到了1999年7月,合肥案再次发生。劳荣枝诱骗商人殷某至出租屋并关入铁笼。为恐吓殷某,法子英残忍地杀害了一名无辜的木匠。最终,殷某被勒死,两人劫财后逃离。
二、《追捕与定案:正义的胜利》
法子英在1999年7月在合肥被捕,同年11月被判处死刑并执行。而劳荣枝潜逃了整整20年,最终在2019年11月在厦门落网。她的审判之路漫长而曲折,但法律的公正最终得以彰显。
三、《司法审判的历程:从一审到死刑复核》
劳荣枝的司法审判过程历经数年,充满了争议和波折。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以故意、绑架等罪名判处她死刑。法院认定她与法子英共同策划和实施了这些犯罪,主动参与、分赃,主观恶意明显。劳荣枝当庭上诉,声称自己受胁迫参与犯罪。江西省高院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她的主张,明确指出她主动物色目标、实施犯罪,并分得赃款。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核准了她的死刑判决,认定她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2023年12月18日,劳荣枝在南昌被执行死刑。
四、《案件的关键争议点》
这起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劳荣枝的共同犯罪地位、主观恶性以及证据链上。法院认定劳荣枝为共犯主谋,主动参与策划和实施犯罪,与法子英分工明确。她的行为,如提议放火烧屋、独自取款等,表明她并非受胁迫。多起案件的物证、幸存者的证言以及两人的供述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